領導活動集
郝明金,男,漢族,1956年12月生,山東嘉祥人,博士研究生學歷,博士學位,教授。
2004年2月加入民建。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,民建中央主席,中華職業教育社理事長,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院長,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副會長。
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,山東師范大學歷史系學習,獲學士學位;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,東北師范大學歷史系世界史專業研究生,獲碩士學位;1989年1月至1990年6月,美國路易斯安納州格蘭布林大學作訪問學者;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,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專業研究生,獲博士學位。
1971年12月至1978年10月,菏澤地區、梁山縣郵電局工作;1985年7月至1996年12月,山東大學法學院(系)工作,歷任法律系副主任、法學院副院長兼民商法系副主任,1998年被評定為教授;1996年12月至2007年12月,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,2003年12月晉為正廳級、一級高級法官;2007年12月至2017年1月,監察部副部長,中國監察學會會長;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,民建中央副主席;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,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;2017年12月至今,民建中央主席;2018年3月至今,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;2019年2月至今,中華職業教育社理事長;2019年8月至今,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院長。
曾任民建第八屆中央委員,第九屆中央常委,第十屆中央副主席、常務副主席,第七屆山東省委主委;第九、十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。
擔任法院副院長期間,分管行政審判、國家賠償、民商事審判,行政審判多年在全國法院領先;民事審判創造了便民訴訟網絡、法庭文化建設、法官進社區等經驗,擴大涉外案件管轄范圍,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在全國法院推廣;提出“商事審判”的工作思路,民、商事審判分設,后在全國法院實行。
擔任監察部副部長期間,先后分管執法監察室、紀檢監察室、法規室、雜志社、外事局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多個辦案、綜合、后勤部門,參與調查處理了50多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,參加了多起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,參加了多部黨內重要法規、國家重要法律的研究制定工作。
擔任民建中央常務副主席以來,協助主席負責中央日常工作,參加民建中央“大調研”課題,負責籌備十一大、修改會章,參加起草大會工作報告。
出版專著2部,著作7部,發表學術論文30多篇。《國家人權法》一書獲1994年山東省高校社會科學一等獎。
認真履行參政議政職責,提出多個政協提案,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或采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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